买房,交了意向金后,不满意这个房子,可以要求退还意向金吗?
谢邀!如果只是意向金的话,肯定可以要求退。如果是定金的话,也是有办法退的。
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,一个是商品房买卖合同,一个是楼盘本身存在的问题。
首先,定金属于立约定金,双方负有按约定时间就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继续进行诚信谈判的义务,但不表示,买卖合同一定要签署,如双方在磋商过程中未能最终达成一致,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签署,则卖方应当将定金返还买方。
开发商往往利用其优势地位制定包括一些不合理条款的格式合同,磋商合同的时候你就可以找出来,要求其修改,如办证时间过长,买方违约责任过重卖方违约责任过轻,重要的口头承诺未落实到合同等等。
另外,除了从合同着手,还可以从楼盘本身找问题,如虚假宣传,隐瞒不利因素,违规承诺解决购房资格,首付分期,帮做假流水等等都是楼盘销售常用的方法。
对磋商买卖合同的过程及楼盘违规点做好证据收集,固定好证据,一般通过非诉的方式就可以快速拿回定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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求助,请问装修公司要求交30%的意向金以及他们说的这个付款方式3 3.5 3 0.5合适吗?
这个比例合适,但付款时间好像有点奇怪。对业主比较有利的方式是:
第一次付款(定金):30%(签合同后支付)
第二次付款:30%(水电工程验收完毕后支付)
第三次付款:30%(泥工、木工工程验收完毕后支付)
第四次付款:5%(竣工验收完毕后支付)
第五次付款(尾款、质量保证金):5%(竣工验收完毕后一年支付)
修正更新:不好意思,这个其实理想化了,在实际装修过程中不管是私人还是装饰公司,不可能同意一年后的“装修保证金的”。所以能按照3331(最后10%是尾款,全部验收合格后1周内支付)比例支付就已经相当对业主方相当有利了。
求助,请问装修公司要求交30%的意向金以及他们说的这个付款方式3 3.5 3 0.5合适吗?
别信,装饰公司签订合同后坑死人
买房,交了意向金后,不满意这个房子,可以要求退还意向金吗?
意向金既不是定金也非订金,意向金的支付是买方购买房屋的意愿表示,因此在意向金还没有转为定金之前,购买人可以拿回意向金。
但是在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中,意向金转为定金的议价方式,已经逐渐转为行业惯例。意向金转定金后,上下家任何一方违约或中介方“一房二价”,都应当承担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赔偿责任。
一般情况下,意向金转为定金后,如果买家违约不买房,意向金将不能退还;如果卖家违约不卖房,则按“定金罚则”双倍返还买家。
但是如果《购房意向书》中只对购房价格、房屋状况做了简要约定,那么当卖家和买家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过程中,对付款时间、付款方式、房屋交付及过户登记等其他主要条款产生分歧,并导致买卖合同最终未能签订,买家和卖家均不存在违约情况,则应当退还意向金。